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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水晶指甲,因為會讓指甲受傷、荷包也會失血
所以上線到現在從沒考慮過(但我們公司是允許法式的喔)
也不知為何?這次返台突然想要試試
覺得蠻新鮮的^^

師傅先把指甲表面磨的粗粗地,然後把白色的甲片黏到指尖
再修剪至自己喜歡的長度,師傅會再用水彩筆沾水
再沾些水晶粉,均勻地舖在指甲上後再拋
最後再塗上一層透明指甲油,再將手放入類似紫外線燈內照射
師傅說是讓指甲油快乾及讓指面光亮用的
然後就大功告成了
也花了我新台幣1200元

做完指甲後呢?
其實有點小後悔,因為簡直是花錢找罪受
覺得雙手整個呈現半殘的現象
尤其不便的就是電腦打字、把隱形眼鏡摘下和洗碗
其它生活上的倒是過了二三天也就習慣了

師傅說通常因人指甲長的速度而異
大約二到四個星期就得再回去重做了
But not for me^^try過就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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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ydia™리디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